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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政策 |
移民快讯:关注新移民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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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新法案
四月六号,移民部长卡普兰向国会众议院提交了移民新法案。法案涉及众多方面,新法案将由国会讨论,一旦通过,将在若干方面发生影响。但许多细则规定(包括技术移民的新标准等)仍旧在讨论中,尚无具体明确的规定。就目前比较明朗化的结果,莫过于关于移民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期限问题。对此,新法作出了比以往宽松得多的规定。
在以往,当移民(或永久居民)申请人获得批准后,自登陆开始,必须在加拿大居住够一定的时间期限才能维持其永久居民身份,否则会丧失其身份而不能再居住在加拿大。一般来讲,在每连续12个月中, 要求持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必须在加拿大境内住满183天才能保留其身份;否则会被认为是放弃了加拿大身份,从而失去了在加拿大居住的权利。这项规定给某些来到这个国家的定居者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尤其是商业移民类的人,他们经常需要在加拿大境外活动,为了维持其身份,有时不得不为了居住的目的而居住在加拿大。一直要等到获得了加拿大公民身份,这种束缚才得以摆脱。由于此规定对移民有一定的约束,甚至会造成不便利,人们戏称此为"移民监"。
新法案对移民在加拿大居住以保持其移民身份问题做出了重大调整:新法要求永久居民在获得身份并登陆后的任何五年时段之内在加拿大的居住期间累计为两年(730天)以上即可保有永久居民身份。并且,对所谓的"居住在加拿大"也做了更宽松的定义。对于以下几类情况可被认作在加拿大境内居住:1)如果其在加拿大境外是陪同具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陪同具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父母;2)在加拿大境外的作为某加拿大公司雇员或作为联邦或省政府的工作人员;3)陪同"2)"中定义的人之配偶或未成年子女。
此项改变对于相当一部分人具有实质性的意义。一方面给联邦政府减少了很大的"返加证" 申请审理的工作量,另一方面给不能长期或不能经常在加拿大居住的永久居民带来了极大便利。永久居民由此摆脱了短期内的超过境外期限的恐惧,也用不着为此频繁地申请返加证。他们可以比较集中地,相对长期地安排在加拿大境内或境外居住。
值得指出的是,尚未实施的新"公民法" 中要求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的永久居民必须在申请前的六年之内在加拿大境内住满三年。这里的具体定义与本法案中所论及的定义是两回事。本法案所指的是为了维持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所必须达到的要求;而公民法中述及的是为了获得加拿大公民权(国籍)所必须达到的要求,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新法案中述及了许多其它方面,如申请程序、诉讼程序、移民官职责和权利、国家安全因素、扣押及驱除条件及程序、难民申请及诉讼、非法移民及申请中提供虚假信息的惩治等。但鉴于篇幅及考虑到中国国情,本文对其它方面讨论从略。
二、 加拿大政府正在努力的有关方面
在新法案讨论、表决通过的期间,加拿大公民与移民部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着详细具体的实施办法。这些细则的主要内容将以法规(regulations)的形式另行出台,有些并不体现在加拿大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of Canada)中。主要内容包括:
I 关于放宽家庭团聚条件的有关规定
1)随行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上限由19周岁变为22周岁;
2)对继养子女的审批更注重其继子女的权益;
3)对配偶的定义,除了婚姻关系的配偶外,也包括同居关系的准婚姻状况以及包括同性 恋配偶;
4)建立新的类别,对某些已在加拿大境内的家庭团聚申请人免去其境外登陆之程序;
5)对被担保的家属中需要更多医疗及社会照顾的申请人,可以考虑允许进入加拿大(以 往此类人通常由于体检不合格被拒之门外);
6)加拿大担保人(担保境外亲属团聚)的资格年龄从19周岁降到18周岁;
7)以前担保人要担保其配偶登陆后10年内依靠担保人的经济来源生活,将来此担保期限 降低为3年;
8)尝试建立第三者担保的可能性,如果其加拿大的亲属不具备经济担保能力,如果有其 他人愿意并有能力资助,其国外亲属也可以被批准团聚。
II 关于技术移民的有关规定
1)从现在的以职业为基础的模式变为注重潜在可变通的技能的模式;
2)教育背景的比重会加大(大本及研究生者占优势,对于学历偏低者如专科或高中申请 人机会更小。中国申请人因为在英语、既定的就业及亲属等方面与欧洲国家甚至印度 相比不占优势,但大本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很多,故中国申请人将来所占的相对份额 会增加);
3)更强调语言能力的重要性,但应确保语言因素不应该成为拒绝的唯一条件。
4)技术移民的潜在增加额有相当的空间,从长远目标看,加拿大每年应达到全国总人口 的1%的移民额度。现在加拿大总人口约三千万,也就是说,将来可以达到三十万左右 (包括技术移民在内的各种移民类别,也包括随行家属。现在的移民额度每年在二十 万到二十二万五)。
III 关于短期工作签证及学士签证持有人申请定居的规定
1)创立一项境内申请的工作签证,对工作签证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2)对于满足移民条件,并有长期的工作邀请同时又已经在加拿大工作了一段时间的近期 毕业的学生,如果转为永久居民身份,可以不必出境再履行入境手续;
3)为此,政府应与用人单位或雇主联系调查劳务市场需求。
IV 关于移民审理制度及体制的改造
1)建立全球性的移民管理系统以及对目前的体制进行改造,使审核时间缩短,严格把关 及增加透明度;
2)改善海外签证机构的运作,增加款项以解决审核材料的积压;
3)以上所列之变更,总的目的是为了对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以及潜在的移民申请人作 出更好的服务,同时也为了实现加拿大移民的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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